对于人力资源部早前在国会提呈的《就业保险制度(修正)法案》(第800号法令),马来西亚律师公会表示此举引入了多项实质性的改善措施,为工作中断的工人捎来佳音。
大马律师公会主席莫哈末依兹里周三(19日)在文告中指出,第800号法令设立了新的移动津贴,包括为上一次求职或提前再就业津贴结束后,12个月内成功获得就业的人提供1000令吉的津贴,有助于减轻求职者转介到新岗位的过渡成本。
“而改善福利水平则把培训津贴从每天10至20令吉,提高至每天30令吉、将最高培训费用从4000令吉提高至7000令吉,以及把提前再就业津贴从25%提高至50%,都为工作中断的工人提供更具意义的支持。”
对于人资部扩展第800号法令,授权社险机构(PERKESO)为所有人提供就业服务,委任有准证的中介介绍工作;莫哈末依兹里指,律师公会认为,人资部有必要阐明治理框架及委任就业中介的相关成本。
“在认可这些扩展服务的潜在价值之际,律师公会强调,有必要阐明治理框架及委任中介的相关成本。”
“此外,律师公会也质疑社险机构是否在职能上,适合承担更广泛的中介角色。”
至于修正案要求雇主在招聘前,必须向社险机构通报所有职位空缺或新增岗位,并在填补空缺后向社险机构报告;他表示,即便这是为了强化收集工作匹配和劳动力的市场数据,不过却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行政负担,因此需要在时间与程序方面提供清晰的指南。
针对同样提呈国会的《1969年雇员社会保障法令》修正案,引入3个阶段缴纳保费的制度,来逐步提高员工的保费来支持非就业伤害保障,他表示需要在这方面作出清晰的沟通,以免员工对分阶段提高保费感到措手不及。
不但如此,他坦言把非就业伤害保障,列为强制性质感到担忧,并说在确保加强对工人保护的同时,必须兼顾平衡。
“此举实质上是引入一种超越传统就业风险范围的保险,尽管是一番好意,不过依然须要平衡,确保加强对工人保护的同时,不会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莫哈末依兹里说,这些改革代表朝着改善就业保障、促进劳动力流动、提高福利以及确保社会保障框架,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劳动力市场迈出的重要一步。
为此,他鼓励雇员、雇主和民间组织在内的利益相关方持续保持沟通,确保法律清晰的实施、透明且公平。
“马来西亚律师公会随时准备参与未来的磋商,以支持国内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的进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