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否认首相安华违诺,强调是拉曼教育基金会在行政及管理上尚未达标,因此先暂批3年免税期,待符合条款后,才获完整的10年免税优惠。
财政部否认首相安华违诺,强调是拉曼教育基金会在行政及管理上尚未达标,因此先暂批3年免税期,待符合条款后,才获完整的10年免税优惠。

财部:拉曼免税先批3年 达标后才享10年优惠

Published at Jul 06, 2026 02:49 pm
针对首相兼财长拿督斯里安华宣布拉曼教育基金会免税10年却仅批3年的争议,财政部否认安华违诺,强调是基金会在行政及管理上尚未达标,因此先暂批3年免税期,待符合条款后,才获完整的10年免税优惠。

财政部今午(6日)发文回应拉曼教育基金会的相关指控时表明,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豁免税务并非自动获批,而是须要受惠单位遵守条文内所阐明的相关条件。

“我们检查后发现,基金会尚有数项条件未达标,包括强化行政以及捐款管理,皆须要先做出改善。”

文告说明:“无论如何,考量到拉曼教育基金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性,政府决定先暂时批准其中3年的免税期,维持基金会的免税资格之余,也等待对方完成符合条款的改善工作,财政部愿意在这方面给予协助。”

“一旦基金会符合所有条件,就会获得政府早前宣布的10年期免税优惠,因此指控政府违诺的说法并非事实,这项课题也不应被扭曲,政府始终支持基金会的教育使命,惟所有豁免税务的程序,皆须守法并符合妥善治理的原则。”

拉曼理工大学及拉曼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王辉忠昨天(5日)披露,据拉曼理工大学告知,校方最终仅获批3年税务豁免,期满后仍须缴税。

他宣称,政府所批准的税务豁免范围,仅限社会捐款收入,并不包括学费、利息、租金等其他主要收入来源。

王辉忠表明,基金会受托人正安排与首相会面,争取重新检讨相关决定。

根据报道,首相是于今年2月走访拉曼理工时宣布,政府将向拉曼教育信托基金提供为期10年的税务豁免,并亲自移交4000万令吉拨款给这所大学。

他当时说,任何以教育为目的的机构或基金会,只要符合财政部的规章制度,政府皆批准10年的税务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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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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