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署驳回歌手黄明志所提出的撤销其两项毒品指控的陈情申请。
总检察署驳回歌手黄明志所提出的撤销其两项毒品指控的陈情申请。

总检署驳回陈情 黄明志两项毒品控状维持

Published at Apr 29, 2026 04:02 pm
总检察署驳回歌手黄明志所提出的撤销其两项毒品指控的陈情申请。

副检察司努莱尼扎图法哈娜今日在推事庭传达上述决定。随后,推事努鲁依莎将案件定于5月29日进行案件管理。

黄明志今年初入禀的陈情书,要求控方撤销依据1952年毒药法令第9(1)条文及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A(1)条文对他所提出的控状,或改控较轻罪名。

黄明志被指于去年10月22日,在吉隆坡悦榕庄酒店一间客房,藏有1.57克的冰毒及0.78克西地那非(Sildenafil)(即是壮阳药),惟他并不认罪。

黄明志在台湾网红谢侑芯猝死案后,一度遭警方逮捕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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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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