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歲男子持槍恐嚇女商家 煙花爭執罰款六千令吉

Published at Aug 17, 2026 02:23 pm
(古晋17日讯)一名67岁男子因在一场涉及烟花的争执中持枪恐吓一名女商家,今日遭古晋推事庭判罚款6000令吉。

被告赛迪阿邦沙姆苏丁(Saidi Abang Samsudin)在推事努尔莎希卡娜兹瓦拉扎里面前,依据《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承认犯下刑事恐吓罪。

法庭下令被告缴付6000令吉罚款,否则将面对12个月监禁。

案情指出,事件于2023年12月22日上午约11时02分,发生在万阿威路(Jalan Wan Alwi)一家餐馆。

当时,38岁女商家在餐馆毗邻的新店铺举行开张仪式。被告随后叫她到餐馆的一张桌子前。

被告据称随后亮出一把枪,并对她说:“我很想开枪打你。”

女商家因受到威胁而感到害怕,并向警方报案。

被告于当天晚上约11时30分被警方逮捕。警方起获一把Springfield XDS 9毫米手枪、一个弹匣、5发9毫米子弹,以及一本枪械执照簿。

警方调查后证实,被告与女商家发生冲突的过程,包括向对方展示枪械的举动,都被闭路电视拍摄下来。

据了解,事件疑因邻近商家开张时燃放烟花而引发。

当时,被告正在餐馆用餐,烟花爆炸声及燃放后的灰烬据称飘入餐馆,令他感到不满,因此与女商家发生冲突。

根据《刑事法典》第506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莫哈末艾迪阿克玛沙里丹代表控方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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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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