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強姦10歲女童 被判30年零4個月監禁鞭20

Published at Aug 14, 2023 12:26 pm
(本报斯市14日讯)一名 29 岁的本地男子承认强姦一名 10 岁女孩的两项指控,被判处 30 年零 4 个月监禁,鞭打 20 下。 有关事件 是在2021年发生,被告是受害者兄弟的朋友。 被告于2021 年期间将受害者带到家里,然后带到他的房间,受害者认為他需要她的帮助。 然而,被告将受害者推到床上并强奸她。 受害者被强奸后哭泣,被告安抚受害者不要哭,待受害人停止哭泣后,被告才将她送回家。 2021年12月,被告前往受害者的住家,将受害者叫到楼上卫生间。 受害者以為被告想為之前的事件道歉。 当受害者进入卫生间时,被告再次强奸她,受害者兄弟的另一位朋友在他们走出卫生间后看到他们,问他们在做什麼,但他们没有回应。 2022年9月,受害者在学校向她亲密同学吐露心声。她他们向老师报告了此事,然后向警方报案,被告於当天被逮捕。 尽管被告向法官求请,法官没有对被告的认罪给予充分减刑。 法官表示,这是因為被告否认了指控,并且在受害者作证后在审判中途才改变了主意。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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