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身穿红衣)在警察陪同下离开地方法庭第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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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生涉兒童色情案 被送青少年感化院接受管教

Published at May 13, 2026 01:51 pm
(古晋13日讯)今天,一名中六学生因在今年四月涉及持有和从事儿童色情制品交易,被地方法庭下令送往亨利·格尼学校(青少年感化院)拘留直至年满21岁。
法官穆斯利阿都哈米德在听取了社会福利署关于这名19岁青少年的社会报告后,作出了上述命令。
此前,该青少年已对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提出的两项指控表示认罪。
根据第一项指控,他被控从事与儿童色情制品相关的交易。控方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792号法令)第8条提出起诉,该条文规定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并处以不少于三下的鞭刑。

第二项指控,他被控在其智能手机中持有儿童色情材料。该罪行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10条提出起诉,最高可判处五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于今年4月7日晚上约9点10分,在石隆门一个村庄的屋内犯下上述两项罪行。
穆斯利还根据《2017年儿童性犯罪法》第26(1)条文,命令该被告在亨利·格尼学校拘留期间接受辅导康复。此外,还必须确保他完成马来西亚高等教育文凭考试。
穆斯利还命令该青少年在获释后接受警方为期两年的监管。
本案的调查官是穆罕默德·法里斯·阿卜杜勒·加尼督察。

此前,媒体报道称一名青少年因涉嫌浏览儿童及成人色情视频,并存储色情图片和视频而被捕。
石隆门警区主任莫哈末·海德·阿·拉赫曼警监表示,对从该青少年处没收的设备进行初步检查发现,其智能手机图库里存有936个色情视频和4035张色情图片。他补充说,嫌疑人还通过Telegram应用程序进行色情视频买卖交易,并在TikTok平台上进行推广。
莫哈末·海德还表示,嫌疑人声称自己并未上瘾,只是将其作为收入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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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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