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超耀:砂獲特賦自主權 創始夥伴應平等對待

Published at Apr 12, 2021 06:01 pm
(美里12日讯)砂拉越人民联合党中央秘书长拿督陈超耀强调,作为马来西亚创始伙伴之一,砂拉越必须获得与其他伙伴平等对待,不能被视为是西马州属同样的地位,因此砂拉越有联邦宪法特别赋予的自主权,也是其他西马州属没有的。 他举例,砂拉越1958年石油开采法令的权力来自联邦宪法列单第2项(c),赋予砂拉越机构发出开采及开矿许可证,以及采矿租凭及准证等,西马州属并没有类似的自主权。 也是卑尔骚区州议员的陈超耀今日发文告指出,砂仁人联党对于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上周在砂拉越展开两天工作访问期间,发表认可砂拉越是组成马来西亚3个平等伙伴之一的声明表示认可。 “我们深信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认可砂拉越地位是真诚的,因为他知道诚意至关重要,惟除非他这个声明能带来真正的改变,而非只是玩弄字眼的手段。” 他表示,砂拉越地位的认可非常重要,因为马来西亚最初是由4个个体联合组成,即砂拉越、沙巴、新加坡(1965年脱离)及马来亚。 陈超耀说,砂拉越议会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法案,要求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文,纳入“根据1963年建国契约”字眼,以及修改联邦宪法第160(2)条文,将“联邦”的诠释根据1963年建国契约中联邦的含义。 他认为,拟议中的联邦宪法修改必须使砂拉越和沙巴平等伙伴,不是流于形式,必须有实质性质。例如将议会三分之一议席分配给砂拉越及沙巴,砂拉越人民联合党认为,这是3个平等伙伴分享权力的真正方式。 “这对联邦宪法修宪应展开真正有意义的讨论及思想交流。实际上,砂首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领导的砂政党联盟一直以来都想修正联邦宪法,以真正反映1963年建国契约的真实一面。” 陈超耀申明,砂政党联盟政府是绝对认真,完全为建国契约赋予的权益而奋斗。 他提出,已故砂首长丕显斯里阿德南沙登本身是律师,在位期间,一直强调砂拉越是马来西亚创始伙伴,而作为签署1963年建国契约的成员,砂拉越、沙巴及马来亚应继续使用“创始国”(founding state)字眼,这字眼有更明确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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