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税收局(HASiL)宣布,《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给予机构、组织和基金(IOT)的税务待遇批准期限最长为10年,并自2025年11月27日起生效。
该局今日(2日)发文告指出,随着上述举措在今年11月27日已开始落实,纳税人向IOT捐款或捐助皆可享有税收减免,而这项惠利限定在个人或公司总收入的10%,至于IOT在批准期限内所取得的所有收入,均可免税。
“批准期限在12月31日届满的IOT,内陆税收局将发出新的通知函,解释该10年批准期限的安排。”
“对于在11月27日之前,获得内陆税收局批准或延期批准的任何IOT,批准中规定的期限为固定期限,因此新的10年期限只会届满后考虑发出。”
他们指出,将在批准期限内不时全面审查IOT是否遵守条规,并会考量《1967年所得税法令》规定的文件保存期限与追溯时效。
内陆税收局提醒,IOT必须全面遵守所有条件和规定的要求,否则一旦出现违反行为,将在《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44(6)条文下撤销IOT的批准资格,并根据相同法令的第13(1)(a)条文附表6被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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