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闽剧保护传承发展传播
Published at Sep 13, 2021 02:20 pm
《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何亮点?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从闽剧的保护、传承、发展与传播等方面对法规进行权威解读。
闽剧又称福州戏,居福建省五大地方剧种之首,迄今已有400余年历史,是现存唯一用福州方言演唱和念白的戏曲剧种,具有浓郁的地方色彩和独特的传统艺术风格,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近年来,福州针对闽剧保护传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城镇化、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方式转变和文化多样性的冲击,闽剧艺术发展面临艺术人才缺失、院团创造力不足、市场萎缩等问题。
据介绍,为加大对闽剧的保护力度,《规定》在经费保障、扶持闽剧艺术创作、将闽剧演出纳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支持民营闽剧演出团体、加强闽剧演出市场监管、保障闽剧艺术创作表演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作了规定。其中明确,闽剧保护资金实行财政拨款和社会筹集相结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与闽剧保护传承工作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通过项目补贴等方式支持民营闽剧演出团体创作、演出,并将民营闽剧演出团体从业人员纳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范围等。
针对闽剧行业存在的人才流失问题,《规定》对专业人才扶持、后继人才培养、支持名家带动行业发展等方面作了要求。如明确人社部门要做好闽剧专业人才专项招考的指导和服务保障,在闽剧艺术专业技术中高级职数比例设置上实施激励政策,提高闽剧从业人员待遇水平;明确教育部门培养闽剧后继人才的五项措施;鼓励和支持闽剧代表性传承人、闽剧名家设立闽剧传习所、工作室,开展带徒授艺、参与闽剧艺术教学、演出等活动,通过名家名角带动闽剧行业传承发展。
在闽剧传播方面,《规定》指出要合理布局闽剧演出空间,支持设置闽剧文化展示区以及闽剧排练、演出、展示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要结合节庆文化活动、当地民俗活动等,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古厝、公园、商贸中心、集市等集中展示、展演闽剧艺术;鼓励和支持闽剧演出团体在海外华人华侨聚居地进行展演,依法开展闽剧对外文化合作和交流活动,提高闽剧艺术的影响力。
(李白蕾)
Author
KHO
相关报道
AI Translated
This article has been translated using our AI technology. While we strive for accuracy, AI translations may contain errors. For the most precis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original article.
聚焦闽剧保护传承发展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