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投资印尼水产科技公司eFishery蒙受1亿6300万令吉损失一事,国家金融犯罪中心(NFCC)顾问丹斯里阿占巴基认为,KWAP可通过民事诉讼向相关方追讨损失,但由于涉及外国企业,追偿工作将面对一定难度。
阿占巴基表示,能否成功追回资金,关键在于投资协议的内容及条款,因此必须全面审查双方签署的协议,以厘清各方责任及可采取的法律行动。
他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指出,根据目前公开资料判断,相信仍可追回公共资金的依据。
“但必须详细研究协议如何拟定,以及协议中的具体条款,才能确定追回资金的程序与方式。”
他说,由于投资对象属于海外公司,马来西亚无法直接要求对方返还资金,因此民事诉讼将是最主要的追偿途径。
阿占巴基也是前反贪会主席。他指出,若调查发现案件涉及刑事犯罪成分,当局可援引《司法互助协定》(MLA),与外国执法单位合作,取得海外证据或证人供词,以协助刑事调查。
不过,他强调,司法互助机制仅适用于刑事调查,与追讨投资损失属于不同程序。
“反贪会的调查重点在于是否涉及犯罪行为,而追回资金则必须透过民事诉讼进行,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日前在国会上议院表示,政府将进一步调查KWAP投资eFishery的审批程序,并全力支持反贪污委员会展开调查。
他说,此案已被列为有组织欺诈案件,反贪会除了调查涉嫌伪造财务报表外,也会检视投资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批准程序,以及整个投资决策过程是否符合治理规范。
反贪会高级调查主任拿督莫哈末哈法兹随后证实,当局正从治理层面展开调查,包括审查投资过程中是否存在系统性缺失、违反程序或未遵守既定规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