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对气候影响作出了具有政治和法律意义的意见。
国际法院对气候影响作出了具有政治和法律意义的意见。

“违反”气候义务构成不法行为国家 国际法院认有赔偿义务

Published at Jul 24, 2025 01:58 pm
国际法院(ICJ)23日在一份咨询意见中一致认定,一国“违反”气候义务构成“涉及其责任的国际不法行为”,在某些条件下,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受影响国家进行赔偿。

国际法院的15位法官总结,必须在“不法行为和损害之间”建立直接和确定的因果关系,这在法庭上确实难以确定,但 “并非不可能”。

法院在其咨询意见中表示,该意见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政治和法律意义。

国际法院院长岩泽雄司在海牙对咨询意见进行了2个小时的宣读。

岩泽雄司表示,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气候退化是一个“紧迫的生存威胁”。

法院驳斥了主要污染国的观点,即现有的气候条约,尤其是每年的缔约方大会谈判进程已经足够。

法院认为各国有“保护气候系统的严格义务”。

法院同意小岛屿国家的观点,确认气候必须“为当代人和子孙后代受到保护”,但污染大国则拒绝在法律上承认尚未出生者的个人权利。

法院认为,意见中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能引起富裕国家抵制的部分,就源于这些义务:对遭受气候破坏的国家进行赔偿。

岩泽雄司说,“国际不法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可包括……以恢复原状、补偿和抵偿的形式对受害国遭受的损害进行充分赔偿”。

在海牙国际法院听取法院意见的瓦努阿图代表向媒体表示,法院的意见对他们来说是一大惊喜,他们从此对未来充满期待。

Author

联合日报newsroom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