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消費稅法令罰萬4元 男子持煙現金遭定罪

Published at Jun 17, 2026 12:03 pm
(斯市17日讯) 持有六条共121包各类香烟及现金317元 ,斯里巴加湾市地方法院日前判处一名当地男子1万4400元罚款,若未能全额缴付罚款,将以14个月监禁替代。

被告阿里(45岁)被裁定触犯2006年消费税法令第146(1)(d)条文后,作出上述判决。

案情指出,被告于2025年1月23日上午9时54分,在孟古包国家房屋计划区一间住宅内,被皇家海关及消费税部门执法人员逮捕。

所有涉案物品,包括香烟及现金共计317元,已被充公并移交政府作进一步处理。

Author

Han Yin Kong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