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控強姦16歲少女

Published at Jan 19, 2026 04:28 pm
(古晋19日讯)一名本地男子今日在法庭被控,罪名是于去年11月强奸一名16岁少女。
该名30岁的被告在法官诺希山·莫哈末·贾法面前,对宣读的一项指控表示不认罪。
根据指控,他被控于2025年11月12日凌晨6时左右,在伦乐某村庄强奸一名16岁少女。
此案依据《刑法》第376(1)条文进行检控,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鞭刑。
案件过堂时,副检察司蔡凯升(音译)未向被告提供任何保释,因该罪行不允许保释。
未聘请律师代表的被告仅点头表示明白,并未出言申请保释。
法庭随后未对被告提供任何保释,并将案件管理过堂日期定于明年2月16日。
被告同时被命令继续扣押在婆罗洲高原监狱,直至案件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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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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