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千借用大马投资发展局(MIDA)名义,以各种投资项目,骗取公众可在6小时內即可获得51倍回酬,警方过去一年来接到28宗投报,受骗者损失124万2839令吉34仙!
全国警察商业罪案调查局总监拿督斯里南礼说,根据《每日新闻》于本月9日的报道,马六甲州一名女事主,因参与被指是该局的一项可在3到6小时內获得51倍的回酬投资项目,而损失58万5700令吉。
他周一召开记者会说,这个诈骗活动于去年10月起活跃,通过通讯软件,向公众提供以该局名义的股票、电子钱包与拨款投资项目。
他说,这个集团以基本的300令吉到贵宾人物2000令吉的配套,作为投资费用。
目前,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查案。
南礼说,在有关新闻刊登的同一天,该局也通过官方脸书专页发表声明,向公众警告有关投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