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警方批函或雇主信函 可多次通關無需另申請

Published at Jun 08, 2021 04:07 pm
(本报古晋8日讯)持有警方批准信或雇主证明信函的民众仍可持续获准通关,而无需再申请新的通行证。 砂灾难管理委员会主席拿督阿玛道格拉斯指出,经过他与砂警察总监拿督艾迪沟通后,后者也同意民众可持续通过已经获得警方批准的信函或雇主证明信函通关跨省。 据悉,由于道格拉斯昨日曾经表明本地员工只需向砂拉越相关部门获得信函,以作为路障通关展示给警方看,以获准来往住家与工作地点的通行证,而无需向联邦部门申请相关信函一事,引致民众一些混淆。 其有关言论导致民众质疑是否还需要额外向砂拉越相关部门再次申请通行证而产生质疑。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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