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油案被告赖姓男子(左2,深蓝衣)与Ronaldo(右2)在警方押送下离开推事庭。.jpg_202608031623
偷油案被告赖姓男子(左2,深蓝衣)与Ronaldo(右2)在警方押送下离开推事庭。.jpg_202608031623

偷357箱食用油 羅里司機判監6個月

Published at Aug 03, 2026 04:23 pm
(古晋3日讯)一名罗里司机因与一名普通工人串谋偷窃357箱食用油,导致公司蒙受逾3万令吉损失,今日被推事庭判处监禁6个月。

59岁的赖姓被告在高级副主簿官Jessica Lee Suk Kiun面前承认一项控状。

根据控状,他在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及与第381条文(雇员偷窃)同读下被控。

被告被指与27岁的Ronaldo串谋,后者为一家食用油生产及供应公司的普通员工,两人偷走250箱5公斤装食用油及107箱1公斤装食用油,总值3万2453令吉52仙。

他们于今年7月29日早上约6时35分,在位于峇哥路(Jalan Bako)阿沙士纳里工业区(Assar Senari Industrial Complex)的一间工厂干案。

案情指出,报案人为该工厂员工,他发现357箱食用油失窃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并于7月30日(星期四)上午约11时,在拿督阿邦阿都拉欣路一处单位逮捕赖姓被告。

调查结果显示,他与罗纳多串谋进行上述偷窃行为。

另一方面,在另一间推事庭,罗纳多对14项控状均表示不认罪,所有控状皆援引刑事法典第381条文。

根据控状,他身为有关工厂普通员工,在多宗不同案件中偷窃食用油、白糖及人造牛油,总值达46万3964令吉32仙。

控状指出,他于今年3月14日至7月29日期间,在峇哥路一间食用油生产及供应公司工厂内,于每天清晨约6时28分至7时之间干案。

法庭批准罗纳多以3000令吉保释,条件是须由两名本地担保人担保,每名担保人月收入不得少于2000令吉。

被告也必须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在案件审结前,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法祖鲁特菲·苏里亚尼(Ahmad Fauzulutfi Suriani)及努鲁阿基拉·莫沙林(Nurul Aqila Morsalin)负责主控。

赖姓被告没有律师代表,罗纳多则由律师拉尔夫·李(Ralph Lee)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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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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