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8日讯)一名菲律宾女子及一名持牌职业介绍所负责人,分别于2025年10月21日及11月5日在地方法院认罪,承认违反《2004年职业介绍所法令》,罪名包括无证经营职业介绍所及将执照借予无证人员。
根据劳工部今日发布的新闻稿,56岁的菲律宾女子伊梅尔达承认于2024年2月左右经营一家职业介绍所,但未持有劳工专员颁发的有效执照。调查发现,她当时从事引进外籍劳工业务,收取350新元费用,并以公司名义开具收据。
依据《2004年职业介绍所法令》第6(1)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经营职业介绍所。副检察官艾哈迈德·菲尔道斯指出,伊梅尔达被控违反该法令第6(2)条,最终被地方法官判处罚款汶币1千元,若未缴纳则须服刑一个月。
与此同时,TTSG职业介绍所持牌负责人蔡英霞(43岁,本地女子)亦于2025年11月5日认罪。她承认于2024年3月左右将执照借予伊梅尔达,使其非法招募外籍劳工。调查显示,蔡氏明知对方无执照,却允许她以公司名义办理申请,每份批准的申请收取400新元。
劳工部指出,TTSG职业介绍所接受伊梅尔达的客户及付款行为,被视为协助无证经营。蔡氏被控违反该法令第31(f)条,即不得出借或转让职业介绍所执照,最终被判罚款汶币2千元,若未缴纳则监禁两个月。
劳工部提醒公众,任何人未经劳工专员批准不得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已获许可的机构亦不得将执照转借他人,须严格遵守《2004年职业介绍机构法令》。
公众若发现违规行为,可致电8753594或电邮至 agensisemuakan@buruh.gov.bn
举报。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可于劳工部官网 http://www.labour.gov.bn/Theme/Home.aspx
查询。
依据《2004年职业介绍所法令》第6(1)条,任何人不得无证经营职业介绍所。副检察官艾哈迈德·菲尔道斯指出,伊梅尔达被控违反该法令第6(2)条,最终被地方法官判处罚款汶币1千元,若未缴纳则须服刑一个月。
与此同时,TTSG职业介绍所持牌负责人蔡英霞(43岁,本地女子)亦于2025年11月5日认罪。她承认于2024年3月左右将执照借予伊梅尔达,使其非法招募外籍劳工。调查显示,蔡氏明知对方无执照,却允许她以公司名义办理申请,每份批准的申请收取400新元。
劳工部指出,TTSG职业介绍所接受伊梅尔达的客户及付款行为,被视为协助无证经营。蔡氏被控违反该法令第31(f)条,即不得出借或转让职业介绍所执照,最终被判罚款汶币2千元,若未缴纳则监禁两个月。
劳工部提醒公众,任何人未经劳工专员批准不得从事职业介绍活动;已获许可的机构亦不得将执照转借他人,须严格遵守《2004年职业介绍机构法令》。
公众若发现违规行为,可致电8753594或电邮至 agensisemuakan@buruh.gov.bn
举报。职业介绍机构名单可于劳工部官网 http://www.labour.gov.bn/Theme/Home.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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