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多年成法律亡者 像电影情节!被宣告死亡的女人回来了

Published at Mar 07, 2026 04:15 pm
台湾法院日前出现一起宛如电影情节的司法翻转案。一名多年音讯全无、曾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妇人,竟亲自现身法庭,证实“人还活著”,法院最终撤销17年前作出的死亡宣告,让一纸判决画下句点,也替家属多年来的误会与遗憾解开枷锁。

判决指出,妇人小琳(化名)在2000年离家后,长年未与家人联络,家属遍寻不著,最终误认其已失踪甚至不在人世。当年,小琳的配偶依法向法院声请死亡宣告,法院于2008判定,小琳于2007年某月某日中午死亡,相关判决也正式确定。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多年后,小琳再度与家人取得联系,并亲自向法院声请撤销死亡宣告,主张自己仍然生存。法院依《家事事件法》第160条规定,重新启动审理程序,调阅当年卷宗,全面查证。

审理过程中,小琳亲自到庭说明,对自己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证字号、婚姻状况、子女身分及过去失踪后的生活情形,均能清楚交代,应答如流。她也详述多年来流落在外的经过,以及近年如何重新与家人联络、寻求协助。

小琳的儿子阿坤(化名)也出庭作证,明确指出对方正是自己的母亲小琳,并说明父亲已于近年过世,当年因母亲失踪过久,才依法声请死亡宣告。阿坤也提到,母亲近来身体状况不佳,需要稳定医疗照护,家人希望能合法恢复其身分,妥善安排后续生活。

法院综合当事人陈述、讯问笔录、户籍资料及相关文件后,确认小琳确实仍然生存,当年死亡宣告已失其前提,依法应予撤销。因此,判决撤销2008年的死亡宣告判决。

Author

联合日报newsroom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