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执行员偷拍裙底曾坐牢 五年后获准当律师
Published at Sep 22, 2023 04:12 pm
新加坡一位法务执行员在巴士和地铁上用手机偷拍同一女子裙底风光,被判坐牢一个月,事隔五年后他申请执业当律师,大法官认为他已悔过,批准他的申请。
李俊明(33岁,音译)的申请星期五早(9月22日)由大法官梅达顺在高庭审理。
大法官在庭上指出,李俊明因犯下性相关罪行而于2018年被判坐牢一个月。
根据早前报道,当年是一名法务执行员(legal executive)的李俊明面对两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指他在2017年5月25日早上8点10分至8点15分间,两次用手机偷拍一名女性裙底。
案情显示,他在案发早上8点10分乘搭巴士,发现一名穿着短裙的女乘客长得漂亮,于是启动之前用手机下载的偷拍运用程序,悄悄将手机放进一个塑料袋里,偷拍对方裙底。
被告后来发现同一名女乘客和他往中峇鲁地铁方向走去。被告与女乘客同搭东向列车,他再次以同样方式偷拍对方裙底。
大法官指出,一般上在犯下这类罪行后,一定会被视作品行不适合执业当律师。
但大法官表示,六年前触法的李俊明已今非昔比。他在出狱后考获法律文凭、不再触法,同时也花时间建立自己的品格。
大法官指出,他认为李俊明已经悔过,如今适合执业,因此批准他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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