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放火燒父親房屋 判坐牢9年打6下

Published at Jun 28, 2024 01:50 pm

(本报斯市28日讯)一名 42 岁的本地男子因烧毁父亲房屋的一部分而被中庭判处9年监禁和6次鞭打。
,被告于2021年11月3日当天多次前往马来奕的弟妹家,造成滋扰,遂向警方报案。
2021年11月4日晚上,汶莱警察特勤人员于2021年11月4日晚上前往汶莱班丹村的被告住所,即被告父亲的房屋,就滋扰报告寻找被告。
被告失业后一直和父母住在一起。被告一直向父母要钱,如果拒绝,被告就会发脾气。
被告的态度变得令人难以忍受,以至于父母搬出自己的房子躲避被告,拒绝透露自己的行踪。

当一名警察请被告到警局就举报滋扰案供述时,被告很生气。
根据警方的说法,被告向家人抱怨他所受到的待遇。
他告诉警察他要拿他的身分证和换洗的衣服,然后把自己锁在房子里并进一步咆哮。警察等了 15 分钟,之后透过前门的窗户看到房内着火。
警察三次呼喊被告灭火,并指示他离开家中,但被告不理会他的指示,继续愤怒地咆哮。没多久,屋内传来爆炸声。
被告从房子的侧门跑出去,钻进他的车,然后飞驰离开房子,再也没有回来。
几天后,他被发现藏在朋友家中,然后将被告逮捕。
在审判期间,被告声称火灾可能是由于他点燃的香氛蜡烛掉落到电源插座或延长线上造成的。
专家在法庭上作证说,如果是蜡烛引起的火灾,不会很快起火,烧毁范围也不会那么大,燃烧的方式也会不同。

现场的电力服务部门人员也证实,火灾并非由任何电路或电器故障引起。
据称,这场火灾是由打火机瓦斯罐燃烧了一堆衣服和屋内电视室收集的材料引起的。
检方指出,如果被告没有纵火,他就不会超速逃离房屋,而是寻求帮助。
被告没有试图扑灭大火,也没有呼救来拯救房子。
在听取控方和辩方的证据和证词后,法官在判决中裁定被告犯有放火恶作剧、意图造成损害或明知可能对房屋造成损害的罪名。
法官认为被告的证据不连贯且不合逻辑。
法官在对被告量刑时,强调了案件的加重因素,并表示纵火是一种严重犯罪,具有威慑力的判决应反映被告所犯下的恶作剧。
被告在庭审过程中也没有表现出悔意,幸运的是没有人受伤。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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