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商違反建築法規 被罰汶幣1萬元

Published at Nov 03, 2025 02:37 pm
(斯市3日讯)一家本地建筑公司因违反《建筑管制法令》第43(2)(a)条,于本月1日被判处罚款汶币1万元。
该案件由总检察署刑事司法部门一般犯罪科副检察官阿杜慕沙维负责。
根据控方陈述,该公司在未取得建筑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分包商身份进行场地清理及土方工程,因而触犯相关法令。
法官在宣读判决时强调,建筑许可证制度并非单纯的行政程序,而是为了确保只有具备专业资质与能力的承包商方可承担建筑工程。
她指出,若工程执行不当,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因此法律对此设有严格规定。
法院同时指出,虽然该公司无任何前科纪录,但此次判决属合理裁决,旨在重申遵守法令的重要性,并对业界起到警示与震慑作用,防止类似违法行为重演。

Author

Liew Y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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