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0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男子因参与跨境犯罪计划,滥用借记卡进行未经授权的自动提款机提款,被判处监禁6年8个月。
总检察署与汶莱皇家警察部队日前发表联合声明指出,被告田立兴(译音)已于6月18日承认5项控罪,所涉罪名触犯《电脑滥用法令》第10条,并与第3(1)条文同读,可依据同一法令第9条文处罚。
推事莫哈末卡马鲁阿菲安阿都拉曼于7月1日宣判。
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刑事调查局网络罪案调查组调查发现,被告是按照一名身在马来西亚、身份不明人士的指示行事。
被告在汶莱收集多张借记卡后,再将有关借记卡交给参与该犯罪计划的其他人士。
这些借记卡随后被用来非法进入自动提款机,并从相关银行户头提取款项,造成总计8480元的损失。
涉案银行向调查人员提供户头及交易记录,协助追查未经授权的提款活动,并确认涉案人员身份。
推事在判刑时指出,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并非偶然或轻微,因为他负责收集及转交借记卡,使其他参与者得以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
法庭认为,虽然有关罪行并未涉及先进的技术手法,但由于参与者跨境行动,显示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协调和组织性。
推事也强调,这类罪行将削弱公众对电子银行设施安全性及正当使用的信心,因为合法的银行工具遭到滥用,成为非法交易的工具。
鉴于被告在整个犯罪计划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庭在判刑时高度重视一般阻吓作用。
总检察署与汶莱皇家警察部队日前发表联合声明指出,被告田立兴(译音)已于6月18日承认5项控罪,所涉罪名触犯《电脑滥用法令》第10条,并与第3(1)条文同读,可依据同一法令第9条文处罚。
推事莫哈末卡马鲁阿菲安阿都拉曼于7月1日宣判。
汶莱皇家警察部队刑事调查局网络罪案调查组调查发现,被告是按照一名身在马来西亚、身份不明人士的指示行事。
被告在汶莱收集多张借记卡后,再将有关借记卡交给参与该犯罪计划的其他人士。
这些借记卡随后被用来非法进入自动提款机,并从相关银行户头提取款项,造成总计8480元的损失。
涉案银行向调查人员提供户头及交易记录,协助追查未经授权的提款活动,并确认涉案人员身份。
推事在判刑时指出,被告在案件中的角色并非偶然或轻微,因为他负责收集及转交借记卡,使其他参与者得以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
法庭认为,虽然有关罪行并未涉及先进的技术手法,但由于参与者跨境行动,显示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协调和组织性。
推事也强调,这类罪行将削弱公众对电子银行设施安全性及正当使用的信心,因为合法的银行工具遭到滥用,成为非法交易的工具。
鉴于被告在整个犯罪计划中扮演重要角色,法庭在判刑时高度重视一般阻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