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藏電子煙被重罰 認多項控罪罰逾廿八萬元

Published at May 15, 2026 01:01 pm
(斯市15日讯)两名本地男子因非法持有电子烟、电子烟液、香烟及相关物品,在承认多项控罪后,被判罚款总额超过28万1000元。

根据汶莱关税局(JKED)表示,涉案者分别为27岁的阿斯南威及22岁的艾玛里。

有关违法行为分别于2024年7月23日在马来奕县双溪都九关卡,以及2024年11月12日在加东林巴移民区一间住家内被揭发。有关逮捕行动由双溪都九关卡海关检查人员及JKED执法人员展开。

两名被告日前在斯市推事庭被控触犯2026年消费税令第146(1)(d)条文,原因是未经合法批准持有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电子烟液、香烟及电子烟电池。两人皆认罪。

充公物品包括首项控罪中的317件电子烟产品、电子烟及电子烟液;第二项控罪中的860件相关物品;第三项控罪中的1个电子烟装置及4支香烟;以及第四项控罪中的2个电子烟电池。

针对第一项控罪,阿斯南威被判罚款3万8168元,若无法缴付则须入狱14个月。第二项控罪中,两名被告各被判罚款11万8650元,若无法缴付则须入狱20个月。

此外,阿斯南威也因第三项控罪被判罚款5000元,若无法缴付则入狱5个月;第四项控罪则被判罚款1500元,若无法缴付则入狱1个月。

整体而言,阿斯南威共被判罚款16万3318元,若无法缴付则面对40个月监禁;艾玛里则被判罚款11万8650元,若无法缴付则面对20个月监禁。

所有涉及的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电子烟液及香烟已被法庭下令充公,并交由政府销毁。同时,执法单位也充公4906元现金及一辆与案件有关的车辆,以作进一步处理。

Author

Law Hui 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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