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拘捕两名25岁男性,助查周四(9日)的娱乐中心遭抛汽油弹起火案件。
警方初步调查,此案没有涉及极端主义。
吉隆坡总警长拿督鲁斯迪说,这两名同龄疑犯是于周五(10日)下午3时,在雪兰莪州峇都喼一间民宅落网。
他引述警方的初步调查说,此案没有涉及极端主义。
他说,警方已经向娱乐中心经理与有关建筑物业主录取口供。
他补充,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纵火)与第506条文(刑事恐吓)查案,两名疑犯于周六被延长拘留。
周四凌晨2时18分,4名疑犯分骑两辆摩托车,停在相信是在叶观盛路的路边,复4度朝路边一个建筑物抛犹如汽水瓶的东西,造成起火。
疑犯作案后赶紧骑摩托车掉头逃逸,有人发现该建筑物起火后,赶紧使用灭火器协助灭火。
有关案发过程的视频在网络流传后,引起网民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