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4日讯)汶莱信息通信技术工业局(AITI)向5家企业发出了罚款和警告通知,原因是这些企业未持有许可证和批准就销售电信设备与操作对讲机。
一家企业被发现在没有有效经销商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电信设备,并且在没有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对讲机,违反了 2001年《电信法令》第34(1)条和第 25(1)条。
该企业被处以两次罚款,总额为汶币1千400元。另外还发现三家企业无证经营对讲机,每家企业被处以汶币700元的罚款。
所有企业均因未能根据2001年《电信法令》第9条获得汶莱信息通信技术工业局批准而收到警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