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砂拉越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全力支持砂拉越政府向联邦法院提出请愿书,以厘清《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1966年大陆架法令》及《1966年石油矿业法令》在砂拉越的宪法效力与适用性。
本会坚定认为,砂拉越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及相关宪法文件下所享有的权利,是立国契约庄严赋予的历史权利与宪法权利,绝非任何一方可以轻视、削弱或随意诠释。砂拉越拥有边界内——包括海床石油与天然气资源在内的天然资源主权权益,具明确的历史基础与法律依据。
砂拉越政府此次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联邦法院裁定,是在宪法框架内行使正当权利,旨在厘清权责、维护州权、保障人民利益。作为砂拉越的一份子,广大人民必须清楚认识到,这不仅是法律课题,更关乎砂拉越未来的发展空间,以及子孙后代的福祉。
因此,本会呼吁全体砂拉越人民,不分种族与信仰背景,坚定站在砂拉越政府的立场,成为砂拉越政府坚强的后盾。
“我们必须以理性、团结与坚定的态度,捍卫立国契约赋予砂拉越的自主权与资源权益。本会也同时呼吁各砂拉越的政党与人民站在一起,在这关键时刻,团结一致,摒弃内耗,将矛头对外,在法律与宪法框架内坚定维护砂拉越的基本权益。”
我们也郑重提醒国家石油公司及联邦政府,必须尊重《马来西亚协议》所确立的历史事实与宪法精神。砂拉越的权利不是施舍,而是协议中白纸黑字所确认的权利;不是情绪性的诉求,而是基于宪法与法治原则的正当主张。
本会坚信,唯有在互相尊重、依法行事的基础上,联邦与砂拉越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稳固,国家团结才能建立在公平与正义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