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議會18日召開 施志豪將提私人動議

Published at May 15, 2022 03:36 pm
(古晋15日讯)砂团党巴都林当区州立法议员施志豪于18日起召开的为期8天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会议,为维护砂拉越的关键自主权、特别地位和相关权益提出其一项私人动议。   他是根据砂拉越州立法议会议事规则第23条规定提交了其动议通知书给砂州立法议会秘书处,以便在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会议上提出这项对砂拉越和砂拉越人民十分重要的私人动议。   他所提呈的这项私人动议是要促请砂拉越立法议会郑重宣布、重申和确认关于【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the 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1966年大陆架法令】( the Continental Shelf Act 1966)和【2012年领海法令】(the Territorial Seas Act 2012),以及这些法令的所有规定,都不适用于砂拉越,也对砂拉越无约束力,因为砂拉越州立法议会迄今还没有给予批准、立法和认可这些法令和规定。   施志豪提呈的私人动议内容如下:   按2021年8月6日,大马国家石油公司前主席丹斯里阿末尼占沙雷在诗巫高等法庭的证词中说:  1.1:砂政府承认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PDA) 1974),正如我们的时任助理部长(法律、州-联邦关系和项目监督)和他本人所代表的大马国家石油公司(Petronas)于2020年5月8日双方签署的联合声明中所说,指砂拉越的州销售税(SST)是双方法庭诉讼和解的谈判条件之一。   1.2 :他并不完全了解我们砂拉越已故最尊敬的前首席部长曾说过,【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和【2012年领海法令】不适用于砂拉越,因为砂拉越立法议会迄今还没有批准它们。   对此,施志豪促请本次砂拉越州立法议会会议动议并决议,如下: (1):郑重宣布、重申和确认【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the 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1966年大陆架法令】( the Continental Shelf Act 1966)和【2012年领海法令】(the Territorial Seas Act 2012),以及这些法令的所有规定,都不适用于砂拉越,也对砂拉越无约束力,因为砂拉越州立法议会迄今还没有给予批准、立法和认可这些法令和规定。   (2):郑重向大马国家石油公司( Petronas)表明,任何个人机构和/或砂州政府当局所作出的任何让步,认为【1974年石油开发法令】(the Petroleum Development Act 1974)、【1966年大陆架法令】( the Continental Shelf Act 1966)和【2012年领海法令】(the Territorial Seas Act 2012)的任何条款适用于砂拉越,从而对我们在砂拉越境内的全部或部分石油和天然气的拥有权作出妥协、放弃或屈服之举动,都是属于错误的、非法的、无效的、不具任何效力的。

Author

Koh Jia L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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