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表示,交通部与汽车业者合作,依据《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指南》展开系列AV测试,以便全面分析技术成果与各方意见,推动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监管框架。
陆兆福表示,交通部与汽车业者合作,依据《自动驾驶汽车公共道路测试指南》展开系列AV测试,以便全面分析技术成果与各方意见,推动制定符合行业需求的监管框架。

保障公路安全避免交通事故 陆兆福:禁止AV上路

Published at Aug 05, 2025 11:40 am
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目前仍禁止可部分自动驾驶至完全自动驾驶的自动驾驶车辆(AV)上路,以保障公路安全及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因车辆高度依赖自动系统而引发法律责任归属的问题。

他说 ,根据陆路交通法令下新增的第93B(1)条文,规定只有一级和二级自动驾驶车辆,即具备驾驶辅助系统(ADS)但依然需要司机全程掌控的车辆可以上路。

“至于第三级及以上的自动驾驶车辆(部分自动驾驶至完全自动驾驶)目前仍不被允许上路。”

陆兆福是透过国会书面答复回答诗巫国会议员林财耀询问交通部会否更新现有法令,以允许配备自动驾驶系统的特斯拉(Tesla)和比亚迪(BYD)汽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如是表示。

他说,交通部通过2019-2030年国家交通政策,强调向绿色与智能交通生态系统迈进的努力,并持续与汽车业界研究改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号法令)及相关条文,加速向绿色与智能技术的转型,包括电动车(EV)、混合动力车及节能车(EEV)以及自动驾驶车辆(AV)的发展。

他说,交通部和Futurise为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指南展开一系列自动驾驶汽车测试后,于去年修订了333号法令中的《机动车辆(建造与使用)规则》,纳入了有关自动驾驶汽车、电动车及节能车(EEV)建造和使用方面的技术规定。

“透过这项修订,电动车的等级也依据马来西亚标准 MS 2730:2021《下一代车辆》(NxGV)标准来划分。

尽管如此,交通部长仍有权根据可靠的安全评估结果,给予特定道路或区域的使用豁免。因此,依照现有测试指南所进行的自动驾驶车辆测试平台至关重要,以确保任何拟申请豁免的自动驾驶车辆,已被全面测试并确认可安全用于公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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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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