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2比1裁决 赛沙迪维持无罪释放

Published at Jul 13, 2026 11:14 am
联邦法院以2对1多数票裁决维持上诉庭对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及4项刑事失信、滥用财产及洗黑钱案件的裁决,这意味着赛沙迪无罪释放!

维持上诉庭裁决的是仄莫哈末鲁兹马以及科林劳伦斯;驳回控方上诉的是阿布巴卡。

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是于今早8时50分抵达司法宫,等待联邦法院宣判他是否获释,或面临入狱。

赛沙迪面对4项涉及刑事失信、挪用资产及洗黑钱的控状,案件涉及土著团结党青年团资金。

现年33岁的赛沙迪由父母——沙丽法玛哈妮及赛阿都拉曼,以及未婚妻、艺人贝拉阿斯蒂拉陪同出席。

媒体人员及赛沙迪家属早在今早7时已陆续抵达司法宫范围等候。

由上诉庭主席拿督斯里阿布巴卡领导的三司审判庭,包括法官拿督仄莫哈末鲁兹马及拿督科林劳伦斯,于上午9时开始针对控方就赛沙迪无罪释放裁决提出的最终上诉作出判决。
阿布巴卡驳回控方上诉。
仄莫哈末鲁兹马(左)以及科林劳伦斯维持上诉庭裁决。
联邦法院原定6月30日就控方针对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涉嫌挪用资金案无罪释放裁决的终极上诉作出判决,但因其中一名法官请病假而展延至7月13日下判。

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拿督阿末阿克兰及法拉艾兹琳;赛沙迪的代表律师为拿督郑宝德、拿督安美嘉及林伟捷。

在2025年6月25日,上诉庭裁定33岁赛沙迪在4项串谋失信、滥用资金和洗黑钱的罪名全数无罪及当庭释放,并推翻高庭在2023年11月9日作出的判决,包括判处7年监禁、鞭笞2下及罚款1000万令吉。

随后,律政署在上诉庭裁决翌日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赛沙迪被控与时任土青团副财政拉菲克,共谋挪用受托管理土青团的100万令吉资金,并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车站的联昌银行犯下上述行为,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刑事失信);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10年、鞭刑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指赛沙迪挪用属于土团青的12万令吉资金作为个人用途,该资金由拉菲克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通过马来亚银行提款,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滥用资金);罪成可判最少6个月及最高5年的监禁、鞭笞及罚款。

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是洗钱罪,即分别将5万令吉从其马来亚银行账户转入其土著信托基金账户,这些资金是非法活动所得。
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杨巧双(左)与布城国会议员拿督拉兹吉丁再次到法庭聆听有关赛沙迪的终极审判。



Author

联合日报newsroom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