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市州政府宣布,商店新招牌附爪夷文的新政策今年12月1日起生效。
玻州地方政府事务委员会主席阿斯鲁英然表示,即使售卖非清真商品比如猪肉、酒精之类的新商店,凡是向加央市议会申请商业执照的业主,商店的新商业招牌都需附上爪夷字。这项政策还涉及住宅区的广告牌和路牌。
然而他说,这项新政策不涉及原有的旧招牌,除非业主需要更换新的招牌,才必须附上爪夷字。
他指出,目前州政府正处于制定商业招牌指南的最后阶段,包括规定招牌上的字体大小及位置,该指南预计将于今年2月起正式生效。
他说,若新业主届时没有遵守相关指南,将被采取执法行动,即该单位的商业招牌将被加央市议会取下。
他也说,非穆斯林业主依然可在新商业招牌上附上母语字体,惟必须以国语马来语为先,接着是爪夷字或母语。
阿斯鲁英然于周二下午出席玻州行政议员会议后,记者会上这么说。
他补充,加央市议会将成立一个执行单位负责监督,确保商业招牌上正确运用爪夷字,包括玻州宗教理事会(MAIPs)、玻州伊斯兰宗教事务局(JAIPs)以及国家语文出版局的爪夷文委员(Munsyi Jawi)等各方的合作。
他指出,州内多个住宅区现有的路牌早前已附上爪夷字,至于街上的路牌,州政府将与相关单位比如公共工程局进一步讨论。
阿斯鲁英然表示,州政府实施以上规定是为了重振社区恢复使用在我国存在已久的爪夷字。
“此外,现代许多年轻人并不了解爪夷字,因此通过这一行动,可让他们多接触爪夷字。”
玻州务大臣莫哈末苏克里于去年10月在加央市议会的一项活动上,鼓励州内商家在新安装的商店招牌附加爪夷文,以示商家对州政府的友好。但这并非硬性规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