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来土制爆炸案】 警:民众安全摆首位 疑犯将被控5罪

Published at Jan 08, 2026 02:59 pm
涉嫌汝来土制爆炸案而落网的62岁疑犯“阿杨”,将于周五被到法庭,面对5项罪名。

汝来警区主任佐哈礼警监表示,这名疑犯将面对3项“持有爆炸物并意图造成伤害”的指控,他犯下的罪行分别位于Desa Palma一间公寓单位内、在Star Valley停车场的一辆车内,与文丁的甘榜巴当本纳(Kampung Batang Benar)主要道路沿线,而将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与危险军火法令第3条文下面控。

他说,疑犯也因涉嫌在Desa Palma停车场使用土制炸弹(IED),而在1958年腐蚀物、爆炸物与危险军火法令第4条文下面控。

“他另外面对刑事法典第435条文(蓄意纵火)的指控。”

佐哈礼说,疑犯目前在芙蓉中央医院接受治疗,

他强调,此案被列为高度关注的案件,警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民众的安全置于首位;警方严厉看待此案,并采取严厉行动付涉案者。

去年12月22日上午7时08分,汝来Desa Palma A座公寓停车场发生爆炸案,警方在现场发现土制炸弹。

警方深入调查后,宣布通缉来自吉兰丹州、外号“阿杨”的62岁男子杨富顺,除了将后者列为危险人物,并指此案疑犯并未涉及任何黑帮或武装组织。

案发5天后的下午4时15分左右,疑犯在文丁地区落网,当时他的面部、身体、手部与脚部均有烧伤痕迹,疑犯被捕时身体虚弱,而被送院治疗,警方在行动中,查获一辆摩哆及数枚疑似简易爆炸装置(IED)的物品。

警方调查发现,具备一定的爆炸物技术知识的疑犯,对5年前离开他的前女友心怀怨恨,而制造这些简易爆炸装置;根据报道,疑犯常向邻居提起自己失败的感情关系;疑犯曾于瓜拉吉赖涉嫌企图以斧头袭击邻居,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他落网前仍在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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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new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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