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资源及环境永续部长拿督斯里亚瑟古律指出,环境局在3个系列的“危害物行动”(Ops Hazard)特别行动中,共开出了214张罚单,把非法处理有害废料的不法之徒绳之于法。
他周五(4月10日)发文告表示,有害废料行动3.0是在4月8日结束,而这项在全国展开分阶段的综合执法行动,是为了加强工业界遵守管理有害废料,避免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健康及生态系统。
他解释,行动由环境局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打击环境犯罪,当中,危害物行动1.0的重点在于追查非法源头,并成功揭发偏远工业区内的非法电子废料储存仓库,还有识别未经许可的废弃物处理链。
“行动期间共开出价值3万4000令吉的17张罚单,其中的行为涉及违反《2005年环境质量(受管制废料)条例》及《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的多项罪行,而这些条文的定罪罚款额达19万3000令吉。”
“危害物行动2.0则继续打击非法处理有害废料,特别是电子废料。行动共检查了69个单位,并在《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下开档调查42宗案件。期间共发出价值15万令吉的75张罚单,体现出环境局不仅打击外部的非法活动,也强化工厂内部的合规纪律。”
至于危害物行动3.0,他指当局在多个州同步展开行动,打击大规模非法处理电子废料活动,并查获价值超过2379万令吉,约4714公吨电子废料。
他补充,这次的行动涉及全国11个州的104家工厂,共开出价值20万2000令吉的101张罚单,成功证明政府在维护环境主权方面的透明度。
亚瑟古律强调,环境局在危害物行动中的参与至关重要,特别是在加强法律程序中的技术证据方面。
“作为负责提供技术调查报告的机构,环境局的专业能力确保每宗污染案件都能被公正和准确地评估,符合《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127号法令),该修正案引入更严厉的惩罚,包括最高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以更有效保护我国环境的可持续性。”
“危害物行动1.0至3.0系列不仅仅是例行的执法行动,更是向各方发出严厉警告。随着修订第127号法令,我们如今拥有更强而有力的法律工具。”
他续说,除了确保所有本地废弃物都能被负责任地管理,他们也致力确保我国亚不会成为丢弃废料的地方。
“环境局也会持续加强执法行动,确保不法之徒无法有机可乘侵犯国家的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