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都鲁5日讯)一家位于民都鲁的食品店因违反1999年《公共卫生保护条例》第23(1)条规定,被勒令从5月30日起关闭14天。
根据报道,民都鲁发展局(BDA)表示,此次执法行动由一名助理环境卫生官员领导,并由食品安全与卫生控制小组的三名官员协助。
“关闭是为了对场所进行彻底清洁。”BDA在声明中指出。
声明强调,BDA对不遵守既定规定的场所业主或食品处理人员绝不妥协。
“所有食品处理人员必须保持场所清洁,并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干净、安全,不会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BDA还补充道,公共健康和安全是其首要任务,将继续定期开展监督和执法行动,以保障民都鲁社区的健康与福祉。
根据报道,民都鲁发展局(BDA)表示,此次执法行动由一名助理环境卫生官员领导,并由食品安全与卫生控制小组的三名官员协助。
“关闭是为了对场所进行彻底清洁。”BDA在声明中指出。
声明强调,BDA对不遵守既定规定的场所业主或食品处理人员绝不妥协。
“所有食品处理人员必须保持场所清洁,并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干净、安全,不会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
BDA还补充道,公共健康和安全是其首要任务,将继续定期开展监督和执法行动,以保障民都鲁社区的健康与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