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被押解出高庭二庭,与辩护律师史蒂文·贝蒂及杰拉尔德·恩帕林·唐纳德商讨。
被告被押解出高庭二庭,与辩护律师史蒂文·贝蒂及杰拉尔德·恩帕林·唐纳德商讨。

持有毒品 男子逃過絞刑

Published at May 27, 2025 03:21 pm
(古晋27日讯)一名男子今日被高庭判处10年监禁及10鞭刑,避免了绞刑。该男子因承认持有72.14克冰毒和0.55克尼美替西泮毒品罪名成立。
法官拿督法里斯·戈欣·阿卜杜拉在法庭宣读替代控罪及修订控罪后,采纳了35岁男子吴文金(音译,Goh Boon Kim)的认罪陈述。
被告此前依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被控贩卖72.14克冰毒,相关罪行最高刑罚为死刑,或终身监禁及不少于12鞭刑,若未判死刑则执行监禁。
根据修订控罪,被告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沙督路一间网络及电话服务场所前持有72.14克冰毒。
罪名成立者可被判终身监禁,或不少于5年监禁,并须至少接受10鞭刑,依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及第39A(2)条文判刑。
此外,修订控罪指出,被告同时被控根据同法令第12(2)条文持有0.55克尼美替西泮,并可能根据第12(3)条文被判刑。
拿督法里斯判处被告替代控罪监禁10年及10鞭刑,修订控罪监禁2年。
法庭命令被告自2022年4月19日被捕日起,同步执行监禁刑罚。
案情显示,被告在沙督路一处场所外试图驾驶轿车逃跑时,被巴达旺警区毒品调查组警员逮捕。
警方检查发现司机座位有一个黑色塑料包,内有一大包晶体毒品和7个塑料容器,盛有64颗Eramine药丸。
进一步调查及化验报告证实查获毒品为72.14克冰毒及0.55克尼美替西泮。
本案由副检察官诺阿扎里·尤索夫负责公诉,被告由辩护律师史蒂文·贝蒂及杰拉尔德·恩帕林·唐纳德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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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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