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周四(5月7日)批准大马律师公会的上诉,以挑战控方在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的健康思维基金贪污案中,终止一切后续诉讼程序的决定。
以拿督法依莎为首的三司一致裁决,律师公会的申请并非琐碎,并挑起值得商榷的论点,因此应在实质聆审阶段进行全面审理。
另两名法官为拿督林福龙博士和拿督纳扎林。
法依莎在裁决中说:“这是一宗适当、罕见且特殊的案件,值得展开全面的司法检讨。批准发出准令予上诉人,以就律政司所做出的争议决定展开司法检讨。因此,高庭于2024年6月27日的裁决予以撤销。”
“案件将发还高庭,以进行司法检讨的实质聆审。不对堂费做出谕令。”
2024年6月27日,吉隆坡高庭驳回律师公会寻求启动司法检讨程序的准令申请,并裁决该申请未达到展开司法检讨的门槛。律师公会随后提出上诉。
法依莎指出,此案符合适当、罕见且特殊的标准,因为各项因素同时出现,包括控罪的严重性,以及公众对贪污案件检控的高度关注。
“这包括案件在完成最大限度评估后已裁定表罪成立、进入自辩阶段,以及审讯已进行至一定的程度,其间传召99名控方证人,历时53天审讯,并有15名辩方证人出庭。还要加上提呈陈情书的时机与次数,以及终止(诉讼)实际上等同结案。”
“刑事庭做出获释不等同无罪(DNAA)的裁决,属于是律政司的争议决定所引发的程序性结果,因此,上诉人并非是在挑战刑事庭发出的DNAA庭令。”
“真正受到挑战的是该(DNAA)庭令背后的行政根源,即律政司决定终止提控答辩人(阿末扎希),并申请DNAA。”
“因此,我们认为,上诉人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并非是针对刑事庭向答辩人所有47项控状发出DNAA庭令的间接攻击(collateral attack)。”
律师公会寻求挑战律政司于2023年9月4日的决定,也就是申请让阿末扎希在其健思基金案中的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黑钱控状,获判DNAA。
该公会也寻求法庭宣判,时任高庭法官拿督科林(现为联邦法院法官)的裁决无效,并已超越赋予律政司的权限。
控方当时告知法庭,律政司署欲终止针对阿末扎希的审讯程序,以审视新的证据,法庭随后做出DNAA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