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正敲定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以应对经常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危险特技表演的“飙车党”问题。
交通部副部长拿督哈斯比说,上述修正案将明确阐述“危险动作”的定义,比如鲁莽骑摩托车,或在道路上参与非法赛车。
“修正这项法令,以期对参与这类活动的人们起到防范作用。”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问答环节,针对希盟拉美士区国会议员彭学良的提问作答。后者想了解政府可采取哪些有效的举措,以对付经常在路上表演危险动作,且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飙车党。
哈斯比说,上述修正案也将对上述群体祭出更严峻的刑罚,并已提呈总检察署考量。
“此举旨在确保所施予的惩罚,能够对违规者起到遏制作用。”
提到解决飙车党的执法问题,他说,陆路交通局和警方向来密切合作展开执法,且有各种机构和地方政府配合参与,比如路霸行动(Ops Samseng Jalanan)。
此外,他说,交通部透过交通局,与国内贸易和生活成本部展开持续性的合作,以遏制非法改装摩托车及其销售活动。
“政府将持续有效地开展执法行动,以遏止道路违规行为,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群体或‘飙车党’参与的非法赛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