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公積金離職還遭威脅  美里打工族求助張健仁

Published at Jul 31, 2024 05:27 pm

(古晋31日讯)无良雇主剥削员工,非但没有缴纳员工最基本的公积金,直到1年后东窗事发,员工知悉后愤而提交辞职信,以离开这个无良雇主,岂料反遭雇主威胁,逼迫他必须偿还6个月工资才可走人。

面对雇主的威胁,受害事主陷入不安及倍感无助,身在美里的她,唯有今日通过其父亲寻求砂行动党主席兼国州议员张健仁的帮助,以咨询其法律意见,并代为讨回公道,捍卫她应有的雇员权益!

张健仁表示,该名员工是在美里的一家工程公司工作,饱受雇主的长期欺骗和剥削(没有缴交其公积金),如今又胁迫她,而感到不安,因而今天通过其父亲前来咨询他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了解其作为雇员的法律权益处。

“基本上,缴纳公积金是雇主的基本责任,任何雇主没有为其员工缴纳公积金都已违反与员工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张健仁续说,根据我国雇佣法律规定,没有为雇员缴纳公积金的雇主将面临两种法律诉讼:第一,公积金局可以起诉雇主,要求雇主偿还理应为雇员缴纳但未缴纳的公积金欠款给相关雇员;第二,公积金局可以以刑事法控告相关公司及其董事,若定罪则该公司董事有可能会被判坐牢。

“因此,雇主若没有为其雇员缴纳公积金不仅仅是偿还款项就可了事,还可能还须负上法律刑事责任。”

张健仁补充,若雇主没有为其员工缴纳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员工有权力停止为雇主工作,并终止与雇主的劳动合约。

“不论劳动合约条款如何规定(多半是有利于雇主),雇主都不能就此起诉员工。这是员工的基本权利,绝不能被剥夺!”

张健仁强调,砂行动党坚决站在劳动者的一边,并将极力捍卫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确保他们的权益不被无良的雇主所剥削。

对于该名员工的不幸遭遇,张健仁表示,他将代表该名员工致函给该雇主,要求雇主给予雇员赔偿(未上缴长达1年的公积金欠款)。同时,他也会致函给雇员公积金局,要求该局立即对该工程公司的股东和董事采取法律行动,以还该名受害的员工一个公道。

Author

Tan Chok B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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