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違勞工法或被罰款

Published at Jun 01, 2024 03:20 pm


(本报斯市1日讯)马来奕县劳工局执法部门在班丹7号路发现一名雇主犯下四项罪行。
违规行为包括未提供书面服务合约;未能提供休息日;未能在宪报公布的公众假期提供休假;以及未支付加班工资。
如果罪名成立,雇主可能会被处以每项不超过 1000元的罚款。
劳工局提醒雇主关注雇员福利,例如订立雇佣合约及按时支付工资等。
同时建议雇主不要滥用外籍工人许可证。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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