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指出,2019年青年社团及发展(修正)法案将会在2026年1月1日起生效,将我国青年的定义从40岁调低至30岁。
她说,该修正法案将青年的定义调低至30岁外,也将青年组织的主席或理事的年龄限制在18至30岁,并将青年组织主席的任期限制为四年。
她说,该法案的生效日期是该部与大马青年理事会(MBM)展开几轮商议后所决定,并且获得政府的同意。
“因此,总检察署已在2023年11月20日在官方网站,公布这项法案颁布宪报后的生效日期。”
她说,随著法案颁布宪报后,该部慎重汇报此事,因为所有青年利益相关者必须注意修正案的落实,特别是年龄限制。
杨巧双周四在蕉赖国际青年中心(IYC)出席国家青年协商理事会(MPBN)时,在记者会上如此指出。
她还宣布,一支以其副手阿当阿里为首的联合委员会,将商讨青年过渡计划和策略,以强化青年组织的领导阶层,并增加更多的年轻会员。
她说,政府将在明年首季与利害关系人谘询,并准备过渡计画框架,从而推动上述过渡进程。
“内阁同意在今年起,每年发放500万令吉的行政援助给付予大马青年理事会与668号法令下的联合团体,以强化青年组织的运作和行政管理,从而更积极的推广青年活动。”
她表示,青年的年龄限制符合马来西亚青年政策,其他国家也已调降青年的年龄定义至30岁。
她说,举个例子,印尼的青年是16至30岁、菲律宾是15至30岁、泰国是15至24岁、韩国是9至24岁、澳洲是12至2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