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打击非法把危险废弃物运入马来西亚的行为,环境局日前在巴生港口展开执法行动,并侦测到38个装有受管制废弃物的集装箱,其中21个集装箱装有电子废料。
该局周四(5日)发文告指出,这是他们第三天展开“拆穿行动”(Ops Bongkar)检查52个集装箱的成果,而当局在3天内共检查了151个集装箱。
这项联合行动除了涉及环境局总部、雪兰莪环境局、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环境局以及森美兰州环境局的执法人员,也与多家战略机构如大马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关税局、巴生港务局以及大马工业标准与研究院(SIRIM)并肩合作。
“作为《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下的主要执法机构,环境局负责领导和协调整个行动,包括对集装箱进行实地检查、审核进口文件和进行技术评估,确认是否含有受管制的废弃物。这项行动是政府持续努力的一部分,目的是确保马来西亚不会成为非法废弃物的地方,尤其是可能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子废料。”
“针对这次的发现,环境局将依据《巴塞尔公约》的相关程序,启动把所有含有电子废料的集装箱退回原产国的程序,而当局将会向原产国发出退运通知,同时也会向相关进口方发出指示通知。”
环境局也说,如果有关方面未能妥善处理这些集装箱的退运事宜,他们可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B条文采取严厉行动,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集装箱的退运程序预计耗时6个月或更久,具体的时间取决于各方,包括原产国政府的同意与配合。政府强调,马来西亚绝不会成为全球的垃圾场,任何违反受管制废弃物进口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对付。”
这项联合行动除了涉及环境局总部、雪兰莪环境局、吉隆坡联邦直辖区环境局以及森美兰州环境局的执法人员,也与多家战略机构如大马边境管制与保护机构、关税局、巴生港务局以及大马工业标准与研究院(SIRIM)并肩合作。
“作为《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下的主要执法机构,环境局负责领导和协调整个行动,包括对集装箱进行实地检查、审核进口文件和进行技术评估,确认是否含有受管制的废弃物。这项行动是政府持续努力的一部分,目的是确保马来西亚不会成为非法废弃物的地方,尤其是可能对环境和公共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的电子废料。”
“针对这次的发现,环境局将依据《巴塞尔公约》的相关程序,启动把所有含有电子废料的集装箱退回原产国的程序,而当局将会向原产国发出退运通知,同时也会向相关进口方发出指示通知。”
环境局也说,如果有关方面未能妥善处理这些集装箱的退运事宜,他们可根据《1974年环境质量法令》第34B条文采取严厉行动,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最高可被判罚款1000万令吉,或监禁长达5年,或两者兼施。
“集装箱的退运程序预计耗时6个月或更久,具体的时间取决于各方,包括原产国政府的同意与配合。政府强调,马来西亚绝不会成为全球的垃圾场,任何违反受管制废弃物进口法律的行为,都会受到严厉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