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连接至被告所租店铺主电路的偷电电缆。
图说:连接至被告所租店铺主电路的偷电电缆。

商人偷電被判監禁兩天 罰款7萬令吉

Published at May 13, 2026 04:08 pm
(古晋13日讯)一名商人因在砂拉越古晋石角Moyan一间商业单位非法偷电,被地方法院判处监禁两天及罚款7万令吉。
该29岁被告于去年8月,在砂拉越石角Jalan Tondong一带的商业单位,通过在主电路上安装外接电缆(俗称“偷电线”)以绕过电表,非法获取电力。
被告今日在法官艾丽丝·艾文·琼(Iris Awen Jon)面前受审时,将原本的否认罪状改为认罪。
他共面对两项控状,皆援引《电力条例》第33(5)条文(第50章),即安装外接电缆及绕过电表偷电。
控状指出,相关罪行发生在2025年8月20日早上10时30分至下午2时之间,地点为Moyan Jalan Tondong-Batu Kawa的一间商业单位。

法官判处每项控状监禁一天及罚款3万5000令吉,总计罚款7万令吉。
同时,若被告无法缴清罚款,将分别以每项控状6个月监禁作为替代刑罚。
副检察司罗纳德·费利克斯·哈丁在庭上指出,被告作为注册用户及持证人,不诚实地通过外接电缆盗用电力供应。
调查显示,被告将外接电缆接入其租用店铺所在建筑的主电源系统。
被告由律师克莱门特·黄及克里斯托弗·黄代表出庭。
庭审期间,砂拉越公用事业与电讯部及砂能源公司(SESCO)执法人员亦在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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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日报新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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