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接获森州选举贿选投报,并针对报案展开调查。
森州总警长拿督阿尔扎夫尼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在本月18日至28日的竞选期间,警方共接获62宗有关选举罪行的投报,并对19宗案件开档调查。
他指出,警方在昨日接获一名29岁男子报案后,已根据《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开档调查一宗贿选行为。
“根据他的投报指出,他透过WhatsApp应用程序被告知,一个政党的候选人接获请报称,一名陌生人将向‘铁票’(pengundi putih)发放现金进行贿选。”
他说,警方随后依据《刑事法典》第427条文(造成财产损失或损坏的恶意行为)进行调查。
阿尔扎夫尼表示,警方也依据《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1954年选举犯罪法令》第4(a)(1)条文及《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针对另一份报案书展开调查。
他说,该份报案书涉及透过社交媒体散播煽动及选举相关消息,可能影响公共秩序并违反相关法令。
阿尔扎夫尼指出,警方在昨日也接获76份政治演讲及相关活动的申请,而所有的申请在符合条件后皆获得批准。
“总体而言,从本月18日至昨日,警方共接获638份申请,其中612份获得批准。”
他表示,每一场获得批准的活动都会受到监督,以确保主办方符合法令及没有影响安全及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