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利得税3月1日落实 税收局官网供申报表

Published at Jan 24, 2024 01:54 pm

内陆税收局已经将提交资本利得税申报表(BNCKM)上传至HASiL官方网站,以供纳税人从3月1日开始提交资本利得税 (CKM)申报表。

税收局发表声明说,有关文件可以透过数个管道下载,即 HASiL 的官方网站 www.hasil.gov.my

声明说,马来文版本为 https://www.hasil.gov.my/borang/program-memfail-borang-nyata-ckm/ ;英文版为 https://www.hasil.gov.my/en/forms/cgt-return-form-filing-programme/   。

声明说,从1月1日起,从资本资产中获得利润或收益的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信托和合作社包括: 在马来西亚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或者根据1967 年所得税法令(ACP 1967) 第 15C 条,在马来西亚境外注册成立且拥有马来西亚房地产的受控公司的股份或其他受控公司的股份或两者,均须缴纳 ICA 1967 规定的资本利得税。

声明也说,选择或须根据1967 年所得税法令纳税的纳闽实体(纳闽公司、纳闽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纳闽基金会和信托)也需缴纳资本利得税,并需在处理资产的60天内支付款项。

“然而,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处理上述资本资产则免税,也无需申报。”

声明说,CKM必须通过 e-CKM 电子媒介申报,纳税人或指定的持牌税务代理人可以通过 MyTax 门户网站 https://mytax.hasil.gov.my 访问 e-CKM。

HASiL 也强制从1月1日开始,线上服务必须通过 MyTax Portal 处理。

声明说,任何疑问可通过数个管道反馈,即 03-8911 1000(本地) / 603-8911 1100(海外); HASiL 实时聊天和 HASiL 官方门户网站上的反馈表,快速链接 https://maklumbalaspelanggan.hasil.gov.my/Publ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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