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4日讯)两名保安因偷窃建筑材料,周一(2月23日)在古晋推事庭被判各入狱6个月。
36岁的Nurul Hafizi Yunus与22岁的Qhal Zamaril Zailani在推事Nursyaheeqa Nazwa Radzali面前认罪。法庭谕令刑期从宣判日(2月23日)开始计算。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并与第34条及第511条文同读,涉及偷窃、共同责任以及企图犯罪。
在相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属未遂罪行刑罚可减轻,而重犯则可能面对更严厉处罚。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于2月17日下午约6时,在一处位于Jalan Sungai Tapang的建筑工地偷取用于打桩工程的多种建筑材料。
案情指出,事发时,投诉人在巡视工地时发现保安岗亭无人值守,随后在巡查过程中听见金属切割机的声音。
投诉人循声前往查看,发现两名他认识的被告正在一处正在施工的平台上切割铁枝。
两名被告原本受委负责看守该工地的建筑材料。投诉人怀疑他们企图偷走已经切割好的铁枝,估计损失约1万令吉。
随后,两人被当场拦下,投诉人也立即联系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并到警局报案以便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约6时20分,警方在接获警局柜台的投报后,逮捕了Nurul Hafizi与Qhal Zamaril。
警方同时起获由投诉人交出的物品,包括5支已切割的铁枝、2顶安全头盔及1件透明保安背心,这些物品均由两名被告交出。
警方表示,逮捕过程中没有使用武力,调查也证实两人确实在该工地偷窃建筑材料。
此案由副检察司Muhammad Afi Safly Nor Kazly主控,两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36岁的Nurul Hafizi Yunus与22岁的Qhal Zamaril Zailani在推事Nursyaheeqa Nazwa Radzali面前认罪。法庭谕令刑期从宣判日(2月23日)开始计算。
两人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并与第34条及第511条文同读,涉及偷窃、共同责任以及企图犯罪。
在相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属未遂罪行刑罚可减轻,而重犯则可能面对更严厉处罚。
案情指出,事发时,投诉人在巡视工地时发现保安岗亭无人值守,随后在巡查过程中听见金属切割机的声音。
投诉人循声前往查看,发现两名他认识的被告正在一处正在施工的平台上切割铁枝。
两名被告原本受委负责看守该工地的建筑材料。投诉人怀疑他们企图偷走已经切割好的铁枝,估计损失约1万令吉。
随后,两人被当场拦下,投诉人也立即联系警方采取进一步行动,并到警局报案以便展开调查。
当天下午约6时20分,警方在接获警局柜台的投报后,逮捕了Nurul Hafizi与Qhal Zamaril。
警方同时起获由投诉人交出的物品,包括5支已切割的铁枝、2顶安全头盔及1件透明保安背心,这些物品均由两名被告交出。
警方表示,逮捕过程中没有使用武力,调查也证实两人确实在该工地偷窃建筑材料。
此案由副检察司Muhammad Afi Safly Nor Kazly主控,两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