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精神病患可获特殊人士卡 薛华东:2008年残障法令中列明
Published at May 08, 2021 07:54 pm
(古晋8日讯)砂人联党署理秘书长薛华东指出,根据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列明,严重性的精神病患可申请福利部特殊人士卡,享有同残障人士一样的福利。
他及其团队在近年来,是不断地协助到一些不幸患上严重精神病患,以及身体不幸的残疾人士,申请到福利部特殊人士卡,若个人或家庭处于贫穷线中,同时帮助申请福利部每月生活援助金。
他指出,在申请福利部援助金,必须待当局深入查证申请者的处境,若成功的话,是依据不同的情况批准每月援助金多寡,唯前提是必须先申请特殊人士卡。
薛华东发文告声称,当局将严重精神病患(无论先天或后天性)列为残障人士(或称为特殊人士),是于2008年1月24日在宪报颁布,并在同年7月7日生效。
他说,这是基于严重精神病患者,是需要至亲的照料,包括求医及定时给予服药,让患者逐渐取得康复,至少是稳定病情,福利部会关注有关患者的家庭经济情况。
”根据当局所列的严重精神病例,包括忧郁症、精神分裂、其他精神上的疾病,导致患者无法正常的生活,或者是失去工作能力,须由患者主治医生加以证明。”
他继称,由当局近期的一项调查显示,还有好些严重精神病患的至亲家属,是忽略可为患者申请特殊人士卡,因此给予说明。
Author
Koh Jia Lim
相关报道
AI Translated
This article has been translated using our AI technology. While we strive for accuracy, AI translations may contain errors. For the most precise information, please refer to the original article.
严重精神病患可获特殊人士卡 薛华东:2008年残障法令中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