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6日讯)砂拉越社团注册局澄清,属会在召开年度大会前,无需向当局提呈任何章程或会员册以供审批,相关文件要求属该总会与属会之间的内部事务,须依照总会既有章程办理。
砂社团注册局于今日(10月6日)致函《砂拉越美里省华人社团联合会》各属会时指出,该局已接获有关属会询问,要求澄清召开大会前需提交哪些文件。
当局说明,砂拉越社团注册局并不强制要求属会在召开大会前,提交章程、会员册或代表表格(Borang Perwakilan)予局方审批。若总会要求属会提交文件,属内部程序,完全受《美里省华人社团联合会章程》约束。
函中进一步强调砂拉越社团注册局不会介入任何属会与总会之间的文件审核或批准,除非接获正式投诉或发现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若属会与总会内部程序造成大会延误,属会须依章程自行处理;大会最迟须在10月30日前召开,不得因内部事务影响守法期限。
当局提醒,美里华总应协调属会内部程序,确保大会顺利依章举行,并遵守《1966年社团法令》及注册章程。若有意违背法令或章程者,社团注册可依据法令第13(1)条被撤销。
该信函是由砂社团注册局局长哈嘉瓦蒂签署,并副本呈交全国社团注册局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