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轰动全国的中学校花撕票案,联邦法院周四改判涉案的发型师40年监禁,让这名已身陷囹圄16年的死囚逃过一死。
当年在本案中的首被告郑锦鸿是因绑架并杀害年仅16岁的赖映兴,而于2011年3月31日在吉隆坡高庭被判死刑。
在遇害前,就读古来苏丹依布拉欣国中的赖映兴是在一家霸级市场兼职售货员,她当时是在霸市外被掳走,并在家属交付赎金前即惨遭绑匪掐死,更在事发5天后被发现已烧成焦尸。
此案另3名被告也被判罪名成立,其中第二和第三被告干案时因未成年,交由柔佛苏丹发落。第四被告则因表罪不成立,已于2010年11月25日获释。
本周四(16日),由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批准了郑锦鸿根据2023年检讨死刑和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令的规定,向联邦法院申请检讨他的死刑判决。
东姑麦润在判决中免除郑锦鸿的死刑,取而代之的是从他被逮捕日(2008年9月15日)算起的40年监禁刑期。这也意味着,在逃过死刑后,他仍有24年的刑期。
东姑麦润与另二司拿督查巴里亚和拿督阿布巴卡,也判决郑锦鸿鞭笞17下。
早前,律师彭功成(KS Pang)在要求法庭将郑锦鸿的死刑改为监禁时提出的理由,是被告已经忏悔并向受害者家属道歉。
然而,副检察官蒂亚莎芝瓦妮要求法庭维持死刑判决,理由是郑锦鸿和他的朋友不仅撕票,还焚烧受害者的遗体。
现年37岁的郑锦鸿,是被控于2008年9月11日午夜12时在柔佛州古来再也亚罗武吉古来路2841号地段杀害当年16岁的赖映兴,于2011年被高庭定罪并判处死刑。
他在第二项绑票罪名下也因罪成被判死刑,控状是指他于2008年9月11日,晚上9时45分在古来再也古来亚依淡路一家霸市前绑架受害人,并勒索6万令吉赎金。
郑锦鸿在之前有提出上诉,但分别在2013年5月8日被上诉庭和2015年10月19日在联邦法院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