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2日讯)汶莱关税局于日前将一名涉及未经有效授权,持有违禁香烟和酒精饮料的马来西亚公民控上法庭。
45岁被告因未经有效许可持有各种品牌的香烟和酒类而被控违反2006年《消费税令》第146(1)(d)条的四项罪名。这项指控是警察部队和关税局商业和法律执行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行动的结果。
行动在两个地点进行即:青年中心前的路障和柏里比的一处出租房屋。指控包括持有11条各种香烟,面对罚款汶币1万1千元或11个月监禁;以及持有23瓶和36罐各种酒精饮料,面对罚款汶币5千元或5个月监禁。
在另一个路障处发现的物品导致其被指控持有另外6条各种香烟,罚款汶币6千元或6个月监禁;以及持有23瓶和72罐各种酒精饮料,罚款汶币5千元或5个月监禁
此案于10月9日在地方法院由地方法官审理。法院判处罚款2万7千元,或因未付款而判处27个月监禁。被查获的物品,包括香烟和酒精饮料,连同现金1万100汶币和164马币,被没收并交给政府销毁。皇家反腐败委员会重申其打击走私和持有违禁品的承诺。它还提醒公众,根据2006年《消费税令》,此类罪行将受到惩罚,并敦促公众配合举报任何走私活动。
45岁被告因未经有效许可持有各种品牌的香烟和酒类而被控违反2006年《消费税令》第146(1)(d)条的四项罪名。这项指控是警察部队和关税局商业和法律执行部门执法人员联合行动的结果。
行动在两个地点进行即:青年中心前的路障和柏里比的一处出租房屋。指控包括持有11条各种香烟,面对罚款汶币1万1千元或11个月监禁;以及持有23瓶和36罐各种酒精饮料,面对罚款汶币5千元或5个月监禁。
在另一个路障处发现的物品导致其被指控持有另外6条各种香烟,罚款汶币6千元或6个月监禁;以及持有23瓶和72罐各种酒精饮料,罚款汶币5千元或5个月监禁
此案于10月9日在地方法院由地方法官审理。法院判处罚款2万7千元,或因未付款而判处27个月监禁。被查获的物品,包括香烟和酒精饮料,连同现金1万100汶币和164马币,被没收并交给政府销毁。皇家反腐败委员会重申其打击走私和持有违禁品的承诺。它还提醒公众,根据2006年《消费税令》,此类罪行将受到惩罚,并敦促公众配合举报任何走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