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屏东县林边乡纵火及抢劫案;1名39岁蔡姓男子于2月18日晚上骑摩托车到林边火车站高架桥下,投掷自制汽油弹,烧毁4辆汽车,随后再到附近便利店砸店,并持刀抢走约7000元。
警方接获投报后迅速赶抵现场,将嫌犯制伏逮捕,所幸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发于大年初二晚上约9时许,当时林边火车站一带仍有不少民众往来。嫌犯手持7瓶以松香油制成的燃烧弹,朝桥下停放车辆投掷。当地消防单位调派林边、佳冬及东港分队,共出动5辆消防车、6名消防员及1名役男到场,抵达时火势已被扑灭,现场2辆轿车及2辆小货车受损。
警方调查指出,嫌犯疑因与家人争吵后情绪失控,使用挥发性极高的松香油装瓶制成燃烧弹干案,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2月19日,案件经屏东地检署复讯后,认定其涉嫌强盗及放火罪,情节重大,向法院申请羁押;屏东地方法院当晚裁准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