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檢舉4起 違反勞工法令案件

Published at Nov 19, 2024 02:12 pm


(本报斯市19日讯)劳工部执法部门最近在曼吉斯村和布拉奕 村的巴士租赁服务活动和食品摊位发现了4起违反《2009 年就业法令》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拒绝提供经医生证明的病假、未提供书面服务合同、未提供年假、未获得工作地点授权以及未重新安排额外工人的安置。

违反该法令的雇主将面临每次违法行为最高 1000元的罚款。未能支付罚款可能会导致起诉。
劳工部提醒雇主始终将员工福利放在首位,遵守《2009 年就业法令》,包括向员工提供书面合同、提供年假和提供经医生证明的病假。

Author

Han Yin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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